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遴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人文社科类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理工科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应具备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能够承担高质量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立足前沿的学术发展规划,有能力组建富有竞争力的学术团队,并根据国家发展急需和学术前沿设立实施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研究项目。
3. 身体健康,勇于创新,德才兼备,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组织能力。
4.申报人的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应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申报人的学术研究水平应居于相关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已经取得高水平标志性学术成果;拟开展研究项目已有一定基础,具备必需的研究条件,具有重大的科技或社会意义。
5.申报人应具有成长为学科带头人的良好潜力,能在培养周期内在相关学科领域顶级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国家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国家级重要奖励;或者取得其它入选我校高端人才岗位聘任条件的标志性学术成果;能够组建和带领学术攻坚团队,对学科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主要待遇支持
1.6年培养支持周期,培养期满3年前进行中期考核、满6年前进行期末考核。
2.“百青计划”A档入选者享受年薪约65—75万元(税前,全口径统计收入),科研启动费文科50万元、理工科150万元;“百青计划”B档入选者享受年薪约40—50万元(税前,全口径统计收入),科研启动费文科20万元、理工科50万元。
3.学校为引进的“百青计划”入选者提供的住房补贴和安家费20-40万元,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此基础上提供进一步支持,同时兼得国家和天津市各项补助。
4.支持入选者组建团队,设立“百青计划”团队项目,对入选团队给予文科100万元、理工科2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5.招收博士生和博士后。
6.学校、学院在实验办公条件、国际交流合作、人才项目或奖项申报等方面将给予优先支持。
7.学校对优秀的青年人才实行“一人一策”的支持方式,除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之外,对于平台建设,根据需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打造世界先进的科研平台。
2018年,天津市发布《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对在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或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全职引进到天津市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对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出站博士后(非在职),给予每人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对博士毕业、引进或留津(非在职)工作的青年人才,给予连续3年每年5万元奖励资助。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单位)应紧紧抓住学校提高青年学科带头人待遇和天津市出台《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契机,坚持引育并举,加大宣传和引进力度,做好人选储备工作。
2.各学院(单位)应充分利用学校4月11日至13日的国际人才论坛,对参加论坛的“百青计划”申报人在论坛期间启动遴选程序,结合《南开大学关于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南党发〔2018〕39号)等政策,对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尽快完成学院评审工作,拟定引进岗位。
3.各学院(单位)应坚持公开竞聘、程序规范、择优选拔、宁缺毋滥,严格年龄、学术及项目评估等条件标准遴选申报人,以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以及学科发展需要为基础,保证入选教师的高标准、高水平,形成面向校内外和未来发展的竞争激励机制。
4.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recruitment.nankai.edu.cn/)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申报人应参照填写说明,客观、如实、完整、规范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不能提供附件证明材料的业绩成果不能填入申报系统,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
5.各学院党委首先应对申报人政治倾向、道德品行、师德学风、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也包括对申报人的言论(含网络言论)和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人学术观点进行审核把关。各学院(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6.各学院(单位)对申报人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应组织召开学院教授会议,须本学院三分之二以上教授参会方为有效。由申报人就本人基本情况、研究基础、拟开展研究项目的意义及前景、拟完成的工作目标及申请的资助方案等内容进行答辩;参会教授对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时对非本校申报人拟引进岗位进行评议;各学院(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全体参会教授或邀请校外有关专业专家与院内专家形成学院评审组,根据学校评分体系对申报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参会教授的意见、申报人得分情况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审议后形成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7.各学院(单位)应严格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相关学院(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对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报人进行审核,结合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和人才队伍发展需要拟定候选人名单,根据“百青计划”培养目标制定高标准、任务量饱满的工作任务,明确学院配套资助方案,对校外候选人确定拟引进岗位,若未能入选“百青计划”是否仍然引进以及拟对应的模拟绩效工资等级等。候选人为2人及以上,须进行学院(单位)校内外候选人整体排序。
8.坚持引育并举、以引为主、宁缺毋滥。应充分发挥“百青计划”聚引人才的导向,严把遴选标准,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最多限报校内候选人1人,不得降格以求,同时应有外校或海外候选人。
9.候选人若未取得新的成果,不得连续申报。确已取得突出成果,连续申报的候选人,无论是否已来校工作,计算校内外候选人比例时,均按校内候选人计算。
10.候选人根据专业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5个领域中选择1项,学校根据领域分别评审。
11.各单位应做好公示。学院遴选结果应在学院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三个工作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信息。
12.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百青计划”的实施水平,更好的开展评审工作,丰富评委信息库,请各学院(单位)积极推荐校外同行评审专家。请各学院根据学院现有二级学科(含我校自设二级学科),尽可能多的推荐本二级学科内的知名专家。
四、学院提交材料要求
1.每个学院(单位)出具1份推荐报告,应详细写明学院遴选过程、候选人基本情况、院内公示情况等信息。
2.对每位候选人出具1份《南开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
3.学院对每位候选人申报表格和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1份《“百青计划”申报材料审核情况表》。
以上材料请学院在5月10日下班前提供纸质版,并完成系统提交。
联系人:王轶智、王越超
电话:85358595、85358598
E-mail:nkuniversity@nankai.edu.cn
附件:
人事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