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落实中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文件精神,根据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工作要求,现就春节期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提出如下要求:
一、宣传重点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坚决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纪检组《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坚决执行“十二严禁”纪律要求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和校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要求的通知》,结合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风清气正的主题和立德树人的宗旨,让党员干部熟知“十严禁”和“十二严禁”要求。
二、宣传方式
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运用宣传教育载体,刊登宣传稿,播放宣传片、微视频等资料,在关键地段和点位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要求。
三、宣传时间
从2018年2月2日至3月2日,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贯穿春节和寒假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围绕宣传重点,以有效、方便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注意总结,做好资料存档备查。
附件: 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节日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docx
纪委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