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中层班子交流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6-08-05     阅读:7969

 

根据学校暑期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52016学年度中层班子交流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导向明确、重点突出、科学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中层单位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服务学校事业发展,促进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科学,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突出目标任务导向,注重工作业绩,评议结果作为年度业绩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专业学院中层班子。

(一)机关部门(29个)

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新闻中心);统战部;纪委(监察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教代会(工会);团委;保密办公室;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战略发展部;科学技术处(现代应用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国际学术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实验室设备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校产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基建规划处;房产管理处。

(二)直属单位(12个)

后勤保障部;膳食服务中心;泰达学院;体育部;图书馆;出版社;档案馆(档案工作办公室);学报编辑部;教师发展中心;接待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及远程教育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专业学院(22个)

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汉语言文化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旅游与服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化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四)不列入2015—2016学年度中层班子交流评议范围的单位(35个)

1.实体研究机构(共26个);

2.机关党委、直属单位第一党委、博物馆、伯苓学院、附属小学、驻深圳办事处(深圳研究院)、滨海学院、新校区规划建设指挥部、迎水道校区(共9个)。

四、评议方式

采取交流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撰写总结交流材料

1.中层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从工作态度、领导能力、工业实绩、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总结2015-2016学年度履职情况,形成本单位工作总结陈述材料,限定2000字左右;

2.突出概括本学年工作业绩,填写本单位工作业绩简表(见附件)。

总结陈述材料和工作业绩简表要内容全面,表达精练,数据准确,杜绝空话套话。

(二)会议交流及评议

学校组织召开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专业学院工作交流评议会。

参会范围为

1.校领导、校长助理;

2.部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学术委员会、党代会、教代会和学代会代表等;

3.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专业学院中层正职干部。

会议内容为:

1.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专业学院院长或分党委书记一人代表班子作会议交流,时间为8分钟,可使用ppt

2.对参加述职交流的中层班子进行评议,填写评议表。

(三)综合评价及结果运用

党委组织部汇总统计评议情况;党委常委会结合评议情况和日常考察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综合评价结果;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五、有关要求

1. 交流评议会拟于97日至8日在八里台校区省身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会期一天半。第一天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作交流,第二天上午专业学院作交流。

2.原则上,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专业学院中层正职干部均须参会,确有特殊情况的,应向组织部请假并说明情况,报学校领导批准;其他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3.各单位会议交流时间应控制在8分钟以内。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批准请假的,可指定一名副职代表班子作交流。

4.请各单位于94日前将总结陈述材料和工作业绩简表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507@nankai.edu.cn),会上使用ppt的,一并发送演示文稿。

 

附件:

1.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专业学院汇报交流安排.docx

2.南开大学中层单位工作业绩简表(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xlsx

3. 南开大学中层单位工作业绩简表(专业学院).xlsx

4.南开大学中层班子评议参考要素.docx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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