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我校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1.请各学院(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
2.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申报,不占推荐指标。相关材料需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批后审定正式申报候选人。
3.请各学院(所)务必于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17:00以前将以下材料报到人事处高级人才管理科(津南校区综合业务楼西楼413),电子版发至nkuniversity@nankai.edu.cn。
(1) 学院(所)对候选人的推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专家情况登记表》由附件中的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
(3)《个人信息汇总表》。
联 系 人:王轶智 王越超
办公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楼西楼413
电话:85358595
Email:nkuniversity@nankai.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