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15年度南开大学新校区青年教师公寓申请入住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5-07-09     阅读:14461

根据学校对新校区搬迁工作的部署,为保证新学期开学时教职工顺利入住青年教师公寓,现启动2015年度新校区青年教师公寓的入住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南开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13]68号)的规定,结合新校区实际情况,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迁往新校区,在岗在编,在天津市未购房的单身教职工,或配偶在外地的已婚教职工。

二、租金

(一)、周转期内,按照标准租金收费。青年教师单身公寓均为单人间,租金按月收取,标准租金为140/*间。

(二)、周转期结束或因个人购房等原因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经学校批准可继续租住的,按市场租金收费,即240/*间,且以后每增一年按照前一年租金的120%收费。

三、工作安排

(一)入住申请201579日—717日)

填写《南开大学周转房入住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9日至717日(周六、周日除外),由本人到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210室)递交材料并进行初审。现住21斋的教职工只需提交申请表;初次申请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需提交申请表一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已婚教职工,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递交配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外地工作的证明。

二)资格审批与名单公示2015720日—724日)

1、对申请人员的入住资格进行审批。

2、经审批通过的入住名单,将在房产管理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安排入住。

(三)办理入住手续20159月)

1、初次入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卡通、2000元住宿押金,到新校区办理入住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由21斋调至青年教师公寓的教职工,本人携带原合同、身份证、一卡通,到新校区办理入住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21斋与青年教师公寓入住衔接工作20159月—10月)

教职工自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后,进行搬家,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1斋退宿手续,具体退宿流程见房产管理处网站《周转房退房流程》。

联系电话:022-23503607

特此通知

 

 

附件:南开大学周转房入住申请表(点击下载).docx

 

 

 

 

南开大学房产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