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21-05-13     阅读:3740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文件精神,我校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申请及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请及推荐

“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申请及推荐,请详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我校获得“青年科学奖”的推荐名额为3名、“教育教学奖”推荐名额为2名。

二、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5.近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5.近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申报办法

1.申报“青年科学奖”,申请人须填写《2021 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教育教学奖”,申请人须填写《2021 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将《推荐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和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或单位。

另外按照霍英东基金会要求,“教育教学奖”候选人每人要提交一个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学校评审暂时不需要提供,获得学校推荐后再提供,请申请人提前准备。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可推荐“青年科学奖”和“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各1名,于5月19日前将推荐报告、候选人《推荐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各1份报送人事处,同时将候选人《推荐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rsczjk@nankai.edu.cn。

联系人:杨丽新    联系电话:85358163

人事处

2021年5月13日

附件: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