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20-06-01     阅读:2091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 

为了增强全校实验课程有针对性的学科培养效果,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提高具有南开特色的人才培养质量,实验室设备处设立南开大学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重点支持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课程教学改革,发挥实验教学对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实验室设备处将启动2020年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立项原则

项目设立用于打破学科间的壁垒,加强学科间的内在联系,依托传统学科的优势,促进理工结合、工工交叉、工文渗透、医工融合、文文互鉴。通过对“实验条件-实验课程-实验能力三维矩阵”中的实验课程进行改革探索,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探索专业学科交叉合作规律,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为培育新兴学科和培养具有多学科背景知识和能力的人才探索道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承担本科实验教学课程的在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所报项目须为已开设的、服务于校内其他学院的本科实验教学课程。

3.作为申报单位,理工科单位所报项目的课程服务于其他学院的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且选课人数不少于50人;文科单位所报项目的课程服务于其他学院的学时数不少于32学时,且选课人数不少于20人。

(三)项目额度

共设立教学改革项目10项,每项资助0.8万元,鼓励各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自筹配套经费额度不限。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范围及要求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往年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仅用于小型设备购置费、材料购置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不能支付研究人员的劳务等其他费用,经费预算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列出。

2.学校资助经费由实验室设备处负责管理,自筹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管理。

3.项目经费必须在本年度内完成结算。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申报人须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并将纸质版报送实验室设备处用于后续评审。

(二)单位审核

项目采取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三)实验室设备处审核

实验室设备处对申请人条件及项目内容进行符合性初选审查。

(四)专家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实验室设备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实验室设备处将通知项目申请人签订《南开大学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三、申报时间

2020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文档)报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电子版发至sysk@nankai.edu.cn),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人需做好评审答辩准备(PPT),时间另行通知。《南开大学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可在实验室设备处网站下载。 

四、项目验收

1.项目成果形式以项目申报书约定内容为主要依据,可参考以下几项内容: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论文、教材专著、获奖证明、调查报告、问卷分析、校内外专家评价、学生评价等。

2.项目完成后学校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准予结题并提交结题报告。验收优秀的项目学校将酌情在经费方面给予滚动支持。

3.凡学校资助立项的项目,成果公开发表时(如论文、专著)需注明“本项目获南开大学2020年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基金”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sysk@nankai.edu.cn

联系电话:23508227、23508009


附件:南开大学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模板.docx

      

实验室设备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