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度职工医疗费用最后一次申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9-11-29     阅读:3499

各学院、各单位、各参保职工:

按照天津市社保的规定,每自然年度末须将本年度医药费全部报销,我们将从12月份开始受理2019年度最后一次医疗费用申报,请您切记报销时间:社保一次报销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商保二次报销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八里台校区(医疗保险服务大厅,保卫处楼西南门):

社保一次报销: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10日

商保二次报销: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2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

社保一次报销和商保二次报销均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45)

温馨提示:

1.社保一次报销:主要指门诊(7500元以内)、住院、门特、急诊留观、异地急诊住院等未能刷社保卡联网结算,全额垫付的医疗票据。

2.2019年普通门诊社保最高限额7500元,商保最高支付限额11300元。

3.在南开大学校医院就医,只要收据上印有“人保健康”字样,就已实现“一次刷卡,二次结算”,无需再进行二次报销。

4.报销材料详见“南开大学医保”微信公众号—职工报销—报销材料要求,或《南开大学职工医疗保险服务手册》,主要提示:

(1)门诊(累计<7500元且已联网结算)、门特已联网结算的票据:仅需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病历等留存备查);

(2)门诊(累计≥7500元)、门特全额垫付的单据:需提供收据、清单、处方、报告、病历;

(3)住院(已联网结算)的票据:提供收据原件(盖收费章)和2号表(盖医院医保章);

(4)救护车票据:抢救费可以报销(若抢救费额度写在药费栏目中,则需要提供处方页);

(5)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缴费的临时缴费凭证须更换成正式收据,如收据上印有类似“需另附明细”字样,请附带明细;

(6)身份证复印件+中信银行卡复印件;

(7)所有票据无须粘贴,按医院整理即可。

5.参保职工可通过自助理赔平台“线上”申报(具体方法:“南开大学医保”微信公众号→输入“自助理赔”)。

6.如中信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由本人持身份证和中信银行卡到中信银行柜台办理;已补办新卡的老师,请将新的中信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提供给医保办(yibaoban@nankai.edu.cn),以确保医保理赔款顺利入账。

7.职工医疗保险更具体内容请参见《南开大学职工医疗保险服务手册(2019年)》和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医保”。

意见建议反馈及咨询电话:

八里台校区23506920

津南校区85358890转医保办

医保办将竭诚为您服务!

医保办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