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我校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换届调整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9-11-05     阅读:310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我校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要求,2019年度需对各级各系列评审组织进行换届调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各相关单位换届调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以及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从提高各级各系列评审组织整体水平和公正性出发,平稳有序地完成此次工作。

2.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应是学术带头人、领军人才等,评审成员既要具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又必须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

3.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在调整成员构成时必须从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配备人选。

二、工作程序和安排

1.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南开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南党发〔2018〕53号)文件中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产生程序的相关规定,确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

2.各学科牵头单位组织召开由学科所涉及单位参加的专门会议,在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的基础上,确定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

3.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由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牵头单位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4.各级评审组织的组成人数不得少于五人,如果本单位符合条件要求的人数不足五人,可邀请校内其他单位相关学科的教授加入本单位的评审组织。

5.上述建议人选名单须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公示程序、时间段、结果等须写入报告当中。

6.根据教育部和人资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文件要求,各院级单位、各学科、各系列牵头单位分别提交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组建情况的报告以及组成人员名单,由各学科、各系列牵头单位统一汇总后于11月18日前报人事处。人事处将调整后的评审组织建议人选名单汇总后上报学校审定。

7.未调整评审组织的学科或系列也请提交报告说明(包括评审组织组成名单)。


联系人:胡冰冰,樊华

联系电话:85358620


人事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