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预报及申报2020年度国际会议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9-09-26     阅读:3800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做好2020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外司际[2019]260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国际会议预报及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国际会议预报:请计划于2020年举办或对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的各相关单位在2019年10月28日(周一)前登录中国教育系统学术会议平台http://econf.hust.edu.cn/,使用南开大学教职工邮箱注册账户并进行国际会议预报。未经预报的会议原则上不再审理。

2.国际会议申报:已进行预报的会议,需在会前4-6个月,登录中国教育系统学术会议平台http://econf.hust.edu.cn/,进行国际会议申报,下载纸质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国际学术交流处,经审核后上报教育部(不足3个月无法在报批平台进行填报申请)。在没有得到教育部正式批件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外申办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

3.加强国际会议申报和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主办、谁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合办类国际会议的全程管理,不得将会议主办权交给合作单位甚至外方。

4.加强重大会议管理:重大会议必须按时限预报,逾期不得补报。已作为一般会议批准的国际会议不得随意升格。

5.提高国际会议实效:举办国际会议要目的明确、主题鲜明、不得举办内容重复、空泛的国际会议。要严格控制会期(不超过5天)、会议规模、会议规格。中外参会代表的比例要适当,不得利用举办国际会议之名创收盈利之实。经批准举办的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规模、举办时间、邀请人员名单等关键要素。如需更改,须在原定会议时间前两个月在平台上填写变更申请。要切实做好会议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未按规定时限报送以往会议总结和材料的,视情将与受理新会议申请挂钩。

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加强会议管理。逾期不报不予补报。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国际学术交流处。

联系人:马新新

电  话:022-23508632

电子邮件:maxinxin@nankai.edu.cn

办公地址: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专家公寓501

附件:1.重大会议的界定.docx

    2.在华举办国际会议书面请示文件的内容要求(国际会议申报).docx

    3.一般会议申请模板(国际会议申报).docx

    4.重大会议申请模板(国际会议申报).docx

    5.会议变更申请模板(国际会议申报).docx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