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本学期末财务报账等时间安排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8-12-04     阅读:5607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文件,各高校自2019年1月1日起须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这是高校会计核算的重大变革,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学校按教育部要求成立了政府会计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数据清理、计提资产折旧、完成账务系统转换及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等大量工作,确保我校2018年财务决算顺利完成和2019年新制度顺利实施。现将期末财务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一、 收入上交时间

1.各单位认真清理办学收入、科研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于12月22日前将相关收入上交学校。

2.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根据预算于12月22日前将相关收入上交学校。

3.各单位应返还的工资、水电、房租等费用于12月22日前上交学校。

4.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将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于12月22日前上交学校。

5. 注册中心学宿费收缴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

二、报账时间

1.各类经费报销单网上预约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届时网上报销E系统、个税申报系统将关闭。

2.预约报销单现场交单以及自助投递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因财务系统升级,须进行初始化,未完成投递的预约报销单将被清除。

3.网上报销E系统、个税申报系统、现场报销预计于2019年1月25日恢复正常。

三、年终资产及账务清理时间

1.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于12月22日前办理各类支出冲销业务(包括水、电费),核对经费拨款、非税收入。

2.设备处、基建处、房产处、后保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处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年终资产盘点,并于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入库业务,确保实物资产、资产账、财务账一致。

3.附属小学于12月19日前到财务处核对经费拨款。

4.各单位从学校领取的各种发票、票据(包括已使用、正在使用和未使用的各种发票、票据等),于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验收手续。

5. 各单位督促本单位预开票据人员于12月24日前办理入账手续。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25日暂停办理预开票据业务。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落实上级要求的重大举措,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重视配合,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相应的财务工作。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请各单位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如有咨询,请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3508427,23501216,也可由会计人员通过相关微信群联系。


                                 财务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