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度职工医疗费用最后一次申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8-11-30     阅读:5971

各学院、各单位、各参保职工:

根据天津市社保规定,每自然年度末须将本年度医药费全部报销。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销2018年度全部医药费。社保一次报销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商保二次报销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八里台校区(南开大学第七教学楼北侧,中心实验室东侧):

社保一次报销: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11日

商保二次报销: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25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社保一次报销和商保二次报销均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45)

温馨提示:

1. 2018年度普通门(急)诊社保最高理赔限额上调至6500元,普通门(急)诊商业保险二次报销理赔最高支付限额上调至10650元。

2. 2018年度在南开大学医院就医,继续执行即时结算商业保险医药费政策,即只要您的校医院门诊收据右上角印有“人保健康”字样,就相当于“一次刷卡,二次结算”,无需再到医保办进行报销。

3. 报销时请携带服务手册和自助查询卡,并视情况携带如下材料:

(1)普通门(急)诊:累计6500元以下,且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请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病例等单独保存,备查);累计6500元以上全额垫付的费用,请提供收据、清单、处方、报告、病历;

(2)门诊特殊病(简称“门特”):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请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病例等单独保存,备查);门特全额垫付的费用,请提供收据、清单、处方、报告、病历;

(3)住院: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请提供收据原件和2号表(盖医保章)。

4. 2018年度新增1家定点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5. 如发现中信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可到中信银行激活;如需补办新卡,请将新的中信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提供给医保办,以确保医保理赔款顺利入账。

6. 根据往年经验,12月15日至转年1月上中旬为报销高峰期, 为减少您报销等候时间,请您错峰报销。

医保报销相关内容推荐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医保”,其“职工报销”板块提供报销材料、定点医院、异地安置等信息;

医保办咨询电话:八里台校区23506920、23500106

津南校区   85358890转医保





人事处医保办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