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职工第四次医疗费用申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8-10-11     阅读:4267

各位参保职工:

2018年10月份医疗费用(门诊、门特二次报销、住院二次报销) 申报时间如下

(一)八里台校区(南开大学第七教学楼北侧,中心实验室东侧):

10月8日(星期一)------10月12日(星期五)

10月15日(星期一)------10月19日(星期五)

10月22日(星期一)-----10月26日(星期五)

共计1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津南校区(津南综合业务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  

10月24日(星期三)-----10月26日(星期五)

共计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提示:因年底报销比较集中,10月报销延长至15个工作日,请及时报销。

1、2018年理赔政策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普通门诊社保最高限额由5500元调整至6500元,普通门诊商业保险二次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0元调整至10650元。

2、2018年度新增1家定点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3、2018年度在南开大学医院(八里台校区和津南校区)联网刷卡,继续执行“即时结算商业保险医药费”政策,实现“一次刷卡,二次结算”。
注:如遇到在南开大学医院联网刷卡结算,但收据右上角无“人保健康”字样的,仍需携带收据、清单等材料到医保办进行报销。

4、门诊6500元以下,且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等单独保存,备查);
门诊6500以上全额垫付费用仍需要收据、清单、处方、报告、病历;
门特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等单独保存,备查);
门特全额垫付费用仍需要收据、清单、处方、报告、病历;
住院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2号表(盖医保章)。

5、报销时请您务必携带自助查询卡和服务手册。中信银行卡号变更时,请务必提供新的中信银行卡复印件。最近发现有个别职工的中信银行卡处于睡眠状态,无法正常打款,请老师务必检查自己的中信银行卡是否能正常使用,如无法使用尽快到中信银行激活或补办并通知医保办,以免影响您医保理赔款的进账时间。

医保办咨询电话:23506920、23500106

人事处医保办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