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青年专职党政管理干部申请2018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7-12-13     阅读:550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知识层次、优化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根据《关于中青年专职党政管理干部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南办发〔200847号),现开展2018年中青年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工作。

一、报考原则

(一)以学校事业发展和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为前提,重点考虑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层干部和中层后备干部。

(二)仅可报考我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等相关专业。专职辅导员纳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培养计划。

(三)在职培养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同一个单位、部门同时在职攻读学位的干部人数不宜集中。

二、报考条件

(一)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注重诚信,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各年度考核合格。

(二)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党政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 工作业绩突出;

2. 5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

(五)符合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其他规定。

(六)申请人报考专业应满足于工作需要,一般由学校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申请人所学专业研究确定。

(七)第一次报考未被录取者,一般只允许隔年申请报考,累计限考两次。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和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南开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打印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zzb507@nankai.edu.cn)。

报名时间:20171213日—1218日(周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东楼348室,八里台校区服务楼511

人:王淼

联系电话:85358752  83662885

四、有关管理办法

1. 在职学习的党政管理干部要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一般应以工作为主,努力做到工作和学习兼顾,若工作时间与学习时间发生冲突,应服从工作需要。

2. 在职学习的党政管理干部在读期间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有重大工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不宜继续培养者,学校有权终止培养计划。

3. 在职学习的党政管理干部自获得学位后应至少为学校服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

附件:南开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1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