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7-12-13     阅读:573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亚[2017]9157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物理、化学、数学、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2.留学期限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

申请人应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提出申请时应入校工作满2年以上。近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115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针对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国内导师和莫斯科大学或圣彼得堡大学合作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年龄不超过35岁(1982115日以后出生)。

3)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针对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2115日以后出生)。

4)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2115日以后出生)。

3.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四、选拔程序

1.20171228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将推荐报告纸质版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

2.被推荐人请于201815-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更多内容可点击http://www.csc.edu.cn/chuguo/s/1125查看。

五、联系方式

正式在编在岗专任教师的申请受理单位为人事处,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受理单位为研究生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受理单位为教务处

正式在编在岗专任教师申请咨询:人事处  樊老师

联系电话:85358620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4

在读硕、博研究生申请咨询:研究生院  张老师

联系电话:23502548

地址: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8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咨询:教务处  刘老师

电话:85358492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04

  

人事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1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