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7-11-07     阅读:6431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立项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要求

1.项目应结合“双一流”建设需求,基于我校优势学科,已有实质性交流交往,已签订协议应内容详实、可行,项目配套管理完善。

2.对结合国家战略、契合双一流建设、针对某一领域急需人才培养项目、教改实验项目、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的项目优先支持。

3.对免学费或我校提供学费资助、学分互认、有详细学习计划的课程学习类项目优先支持。

4.对高收费项目、新签协议尚无学生派出的项目、计划不详实的一般性毕业设计或实习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从严掌握。

5.项目申请书应明确学院在选拔、派出、国内外管理、回国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举措。

二、项目协议要求

1.协议应为在有效期内的院级协议等,且已有实质性交流;

2.协议合作方为国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等;

3.协议内容为学生交换交流,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三、项目申报流程

1.20171115日前,请将《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与协议复印件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电子版发luanjh@nankai.edu.cn.

2.20171120日前,学校经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3.20171125日,学校将统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平台进行新项目立项申请。

4.2018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立项结果。

四、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23502547

邮箱:luanjh@nankai.edu.cn

地址:爱大会馆A203(八里台校区)

专家公寓 504 (津南校区)

附件:

1.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doc

2.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doc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71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