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立项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要求
1.项目应结合“双一流”建设需求,基于我校优势学科,已有实质性交流交往,已签订协议应内容详实、可行,项目配套管理完善。
2.对结合国家战略、契合“双一流”建设、针对某一领域急需人才培养项目、教改实验项目、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的项目优先支持。
3.对免学费或我校提供学费资助、学分互认、有详细学习计划的课程学习类项目优先支持。
4.对高收费项目、新签协议尚无学生派出的项目、计划不详实的一般性毕业设计或实习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从严掌握。
5.项目申请书应明确学院在选拔、派出、国内外管理、回国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举措。
二、项目协议要求
1.协议应为在有效期内的院级协议等,且已有实质性交流;
2.协议合作方为国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等;
3.协议内容为学生交换交流,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三、项目申报流程
1.2017年11月15日前,请将《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与协议复印件纸质版一并提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电子版发luanjh@nankai.edu.cn.
2.2017年11月20日前,学校经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3.2017年11月25日,学校将统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平台进行新项目立项申请。
4.2018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立项结果。
四、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23502547
地址:爱大会馆A203(八里台校区)
专家公寓 504 (津南校区)
附件: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