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2019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7-11-07     阅读:6728

各学院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8/2019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7]6326号),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资助方式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为12个月。

3.选派规模:全国10-25/年。

4.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月。

其他资助包括:健康保险;一次性300瑞士法郎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校友活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护照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优秀青年教师,提出申请时应入校工作满2年以上。近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2.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

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

3.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82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博士后类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1511日至2017121日期间。

4.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其他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汇总申请,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见附件)。

3. 学院组织召开学院(学科)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计划的可行性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20171110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报告和《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提交至人事处

4.申请人于20171110日至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apply.csc.edu.cn)并提交电子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及准备材料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遴选通知”查阅(http://www.csc.edu.cn/chuguo/s/1007)。书面申请材料须于20171125日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审核、录取办法

最终评审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186月份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五、对外联系与录取派出

1.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瑞方邀请信。

2.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18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联系人:樊华

电话:85358620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楼西楼414

附件:《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docx

人事处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