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7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按照中央纪委、教育部和天津市纪委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教育两委《关于2017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现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开会动员、网络宣传、廉政短信、廉政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以及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要着力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做好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认真传达中央纪委《关于六起高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形成震慑警示作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综合运用传统信访渠道和新媒体,提高甄别、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要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一寸不让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重申“十二个严禁”,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及教师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市教育两委有关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规定,严格遵守“十二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含内部食堂、招待所等);
3.严禁公款旅游、安排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5.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
6.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9.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10.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11.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2.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各单位要将本通知、《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传达到所有部门,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做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全覆盖、全知晓、无盲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政治生活,狠抓自查自纠,践行履职承诺。广大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抵制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形成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三、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不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市教育两委和驻教育工委纪检组将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市教育两委和驻教育工委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23445955。
学校监督电话:85358551;举报信箱:jjjc@nankai.edu.cn。
中共南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