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开大学幼儿园2017年招生办法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7-05-05     阅读:7729

  

为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规范南开大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南开大学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落实“服务南开铸造精品”的办园思想,面向南开大学校内招生,确保南开大学正式职工适龄子女(二代)入园。

(二)根据幼儿园园舍条件,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的要求控制班级幼儿人数。

(三)严肃招生纪律,坚决依规收费,接受有关部门及舆论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招收南开大学事业编职工子女(二代)。

(二)招生对象

1.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小班:201391---20148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291---20138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191---2012831日出生的幼儿。

2.准入园儿童通过指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入园前健康查体且合格。

3.对于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三、报名及入园办法

(一)报名流程

儿童家长自行下载入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所在单位盖章。于2017582017512日按时递交入园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计划招生数量,逾期不再接收。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且通过后,幼儿园发放招生咨询通知书并安排新生办理入园手续事宜。新生办理入园手续后准予入园。(三岁以下幼儿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二)相关资料

1.事业编职工填写入园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双职工需双方单位盖章)。

2.办理入园手续时需出具:新生家长工作证(南开大学双职工需要双方工作证)、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幼儿出生证以及已加盖验讫章的幼儿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

  

  

  

南开大学幼儿园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