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规范南开大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南开大学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落实“服务南开铸造精品”的办园思想,面向南开大学校内招生,确保南开大学正式职工适龄子女(二代)入园。
(二)根据幼儿园园舍条件,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的要求控制班级幼儿人数。
(三)严肃招生纪律,坚决依规收费,接受有关部门及舆论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招收南开大学事业编职工子女(二代)。
(二)招生对象
1.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小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准入园儿童通过指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入园前健康查体且合格。
3.对于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三、报名及入园办法
(一)报名流程
儿童家长自行下载入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所在单位盖章。于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2日按时递交入园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计划招生数量,逾期不再接收。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且通过后,幼儿园发放招生咨询通知书并安排新生办理入园手续事宜。新生办理入园手续后准予入园。(三岁以下幼儿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二)相关资料
1.事业编职工填写入园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双职工需双方单位盖章)。
2.办理入园手续时需出具:新生家长工作证(南开大学双职工需要双方工作证)、幼儿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幼儿出生证以及已加盖验讫章的幼儿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
南开大学幼儿园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