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2016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和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7-02-24     阅读:6843

  

各基层分会:
根据津工通2017(6)号文件精神,现将推选天津市2016年度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和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和工人先锋号需具有校(区县局)级以上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超职业技能的,坚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勇于奉献、诚实守信、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
2.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进国家和我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坚持科学管理,推动科技进步,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今年我校推荐上报的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名额为2名,工人先锋号1个。每个单位可视具体条件推荐1名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或1个工人先锋号集体,已获得市级以上的劳模、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申报。领导干部(副处级以上)除有特殊贡献者外,原则上不建议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
三、拟推选上报的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及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需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本单位教代会、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推荐表》(先进个人和集体主要事迹1000字,另提交先进个人事迹概要200字,先进集体事迹概要500字),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于2017年3月6日前报校工会,同时提交电子版。
请各分会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吴雪濂  电话:23508459      
                 电子信箱:
gh@nankai.edu.cn

  

附件:1.五一奖章推荐审批表.doc

      2.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doc  

  

 南开大学工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