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部分职员岗位校内公开招聘的公告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6-10-18     阅读:9126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探索干部管理机制的改革,增加干部的基层工作经验,推进干部之间的合理交流与流动,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开大学科级机构及岗位设置和科级管理人员任用暂行办法》(南发字〔2012117号)有关规定,经学校批准,部分职员岗位将面向校内事业编制在岗党政管理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学校将成立由纪委、监察室,组织部,机关党委,人事处和招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 爱国爱校,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任职要求

1.南开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在岗党政管理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竞聘副科级岗位人员应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满两年;竞聘正科级岗位人员应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在科员岗位工作满四年。

二、竞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见附件1

三、竞聘程序

(一)报名

  1.竞聘者须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表纸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2.竞聘者需提交学历、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人可按顺序申报两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161019(周三)1021(周五 下午16:00)

报名地点:人事处流动调配科 (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9)

联 系 人:李元浩张美怡

联系电话:85358178  85358215

电子版发至邮箱:rsc@nankai.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竞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分自述和答辩两部分。自述为竞聘者做竞聘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简要自我介绍、现岗位工作业绩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三部分。答辩为回答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四)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拟聘任人选,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附件:1.竞聘岗位及应聘条件.docx

     2.竞聘报名表.docx

  

  

人事处

二○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