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选民同志们:
根据《宪法》、《选举法》及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和上级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本次选举工作于2016年8月至11月进行。本次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第二阶段为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阶段(9月上旬至10月12日);第三阶段为提名推荐、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候选人(10月13日至24日);第四阶段为投票选举(?xml:namespace>
这是公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选举委员会关于本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应在南开大学选区登记的选民包括三方面人员:一是南开大学全体教职员工(指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二是南开大学全体在校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三是在南开大学工作一年以上、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能出具原籍选民资格证明的外省市来津人员。根据《选举法》的要求,上述人员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三是年满十八周岁(1998年11月1日含1日以前出生)。
2016年9月9日至17日,学校选举工作办公室已组织各单位对南开大学选区的选民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现正对选民情况进行审查核实。10月8日将公布选民名单。
选民同志们,按照《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每位选民要将素质高、履行代表职责能力强的人士,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区人大代表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且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为了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自己参与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每位选民都应当积极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选民同志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大家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为了保证选举工作依法、严谨、有序进行,请每一位选民做好三件事:一是主动到所在分党委、党总支进行选民登记(核实);二是认真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三是积极参加投票选举。
选民同志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本次选举工作!
南开大学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