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并于2017年继续实施。现就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附件1),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原则上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一项。
二、请各单位于9月26日前将《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书》(附件2)、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复印件及项目管理办法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爱大会馆A203)。
三、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栾健红
电话:23502547
邮箱:luanjh@nankai.edu.cn
附件: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