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经校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讯评审,我校2016年度拟向教育部申请增设投资学、精算学,现将专业申报材料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材料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来书面形式向校教务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公示联系人:刘鑫桥
监督电话:85358492
监督邮箱:lxq@nankai.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投资学020304.pdf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 (精算学020308T).pdf
教务处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