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6-06-28     阅读:4238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学会【201651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的通知精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评选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将有创新点、闪光点,特色突出,具有南开特色的作品上报参评,争取为我校获得新的荣誉。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务必于20167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邮箱sbc@nankai.edu.cn,电话23508227

  

实验室设备处

2016.6.27

附件:高学会【2016】51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