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由我校聘请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将对我校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会计事务所将于2016年6月21日开始对我校综合管理系统中“已认可”设备进行账物核查,核查率涵盖设备资产总额60%。系统中设备单价≥5万元的设备全部进行账物核查;系统中设备单价<5万元的设备进行抽查。家具核查范围主要是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入账的家具,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入账的家具进行账物抽查。请各单位充分做好准备,设备和家具标签粘贴到位,系统中存放地点准确,确保会计事务所进行账务核查工作效率。
会计事务所账务核查工作将按校区进行,先在八里台校区核查,后到津南校区核查,具体时间安排会计事务所会提前与各单位设备管理员联系,请各单位清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
实验室设备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