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依照《南开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南发字〔2016〕15号)和各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的资产清查细则,全校应于5月中下旬完成资产清查自查阶段工作。学校后续将对自查结果进行复核、汇总和上报,时间紧,任务重。
为确保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如期完成,各单位(尤其是资产体量较大的学院和机关部门)须严格遵照学校清查方案和各类资产清查细则的时间表,加快自查进度,按期完成清查工作。请于5月20日前完成设备类资产的网上确认,完成各类资产自查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将深入各单位进行核查、调研和座谈,及时向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各单位的自查进度,并考虑将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在全校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南开大学资产清查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