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高校的交流与合作,2016年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交流合作项目开始申报,相关费用可申请资助。
一、资助范围:
香港高校来南开大学学习、科研、实习的学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带队教师(师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具体项目可包括学生参加我校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活动。
资助对象分为3天到3个月以内的短期项目学生、教师和3个月到一学年(含)的学生、教师。香港教师讲学活动不在此项目资助范围之内。
二、资助内容:
学费、住宿费(校内学生宿舍)、生活费、交通补助。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全年。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积极与香港高校沟通,提前准备好项目和方案,尽量避免时间紧、沟通不够等原因造成的项目不够成熟等问题。
2、项目已经申报获批后原则上不得无故取消或推迟,避免人数缩水等情况出现。
3、项目获批后需先由各院系自行垫付费用,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及项目结算表后方可报销。
六、联系人:
韩岑、李华
电话:23503481
传真:23503481
E-mail:nkhancen@163.com或nklihua@gmail.com
我办将于10月9日-10月14日对各院系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将于10月14日通知各申报院系。
附件:项目申请书.doc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