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17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5-07-14     阅读:6511

 

各学院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通知,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资助方式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2.选派类别及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为12个月。

3.选派规模:全国不超过25/年。

4.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月。

其他资助包括:健康保险;一次性300瑞士法郎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校友活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护照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

2.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10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博士后类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5年以内。

3.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无须提交指定语言水平证明。

三、申请时间及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2015915日前向人事处提交正式推荐报告。申请人于2015915日至10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申请表中“受理机构”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申报材料清单及准备材料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http://www.csc.edu.cn/chuguo/92e7b1694df9413097742dfc0131444f.shtml书面申请材料须于20151031日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对外联系与录取派出

1.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瑞方邀请信。

2.最终评审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167月份公布录取人员名单。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16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联系人:杨烨

电子邮箱: yangye@csc.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3574

 

学校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2350016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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