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2015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5-06-23     阅读:10067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牵头单位

绩效考核人员范围包括本单位专任教师、党政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图书资料人员、工勤人员等各类人员。

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由机关党委组织安排,后勤各部门绩效考核由后勤党委组织安排,各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分别由直属单位第一党委和直属单位第二党委组织安排,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按照党委组织部安排进行。

二、基本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按照《南开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性意见》(南发字[2012]45号)文件要求建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完善绩效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完成考核工作。

2.各学院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对当期绩效的考核,绩效考核的时间范围为20149月至20158月,重点考核本学年度的业绩成果。

3.各学院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考核细则中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质量的考核,逐步探索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4.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0。各学院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划分,依据业绩表现在模拟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30%)的统筹分配中充分体现差异化分配和激励机制。

5.各学院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使考核结果成为教职工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国内外培养培训、各类评奖评优以及提拔任用等的重要参考依据,逐步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1)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同等条件下,各单位应优先推荐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公派出国(境)进修、各项评奖评优及行政职务晋升等。

3)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至少下一学年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公派出国(境)进修、各项评奖评优及行政职务晋升等。

4)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至少下两学年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公派出国(境)进修、各项评奖评优及行政职务晋升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对专任教师的考核应该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德师风、海外交流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不能以偏概全,相互替代。

2.各学院各单位应进一步强调对A类岗位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要以岗位职责为核心,在制定考核细则时对工作任务予以区分,体现岗位不同责任不同考核标准不同。

3.对实验技术人员、图书资料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重点考核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各单位在制定考核细则时应明确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内容及评价指标,使专业技术工作能够得到合理评价。

4.对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应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岗位管理为核心,逐步提出体现其岗位特点的考核体系。

5.对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编聘用制人员(专任教师、党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在固定期限合同期内的人员按照所聘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期满的人员,各学院各单位需按照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对聘用制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条款并考核合格方可予以续聘,具体程序及要求按照《南开大学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党发[2012]3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6.对进入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研究工作的本校在职教师须参加所在单位的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和要求不变,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暂停博士后研究工作。

7.对于正在国(境)外执行公派任务的教师,学院考核派出教师本学年度实际在校期间的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在校期间的模拟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如果本学年度全年在国(境)外进修则无需考核。派出教师的模拟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将在教师回国考核合格后由学校直接发放。

8.各学院各单位在绩效考核中应对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表现积极,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给予倾斜和奖励。

9.入选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教师不参加此次考核,学校和相关学院将在2015年下半年择期组织对第一批“百青计划”入选者的中期考核。

10.自筹模拟绩效工资的单位也应按照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626日前各单位提交绩效考核细则和领导小组名单;

629日—79日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工作;

710日各单位上报绩效考核结果及模拟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30%)的发放办法。

五、材料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考核细则、考核的总体情况及不合格人员等各方面情况的文字说明一份,并填写《南开大学绩效考核情况汇总表》。

2.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的300字说明材料。

3.各学院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细则自行制定考核表格等材料,个人绩效考核材料由所在单位归档留存。各单位填写《南开大学绩效考核登记表》,确认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后,交人事处归入个人档案。

4.聘用制人员聘期考核合格后如需续聘,应提交个人续聘申请,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5.各学院各单位如有正在国(境)外执行公派任务的教师,须填写《国(境)外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杨丽新  胡冰冰

联系方式:23500163    23509620

  

  

人事处

2015623

  

附件:

1.《南开大学绩效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2.《南开大学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docx

3.《人事聘用人员合同续聘意见表》.doc

4.《国(境)外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