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重复缴纳暖气费的退费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4-11-19     阅读:5633

 

南开大学本部家属区教职工:

    因今年暖气缴费时间仓促,部分教职工出现了自行交费和工资代扣的重复交费问题,现将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1.在校内有住房的教职工,请核实您的暖气费是否已经在11月的工资中代扣(工资条“其它”项)。

    2.如果发生暖气费重复缴费(即暖气费已在工资中代扣,又自行交费的),请在1128日之前将自行交纳暖气费发票送到能源办公室,经过核对后,学校将在12月的工资中返还。

    3.1128日之后再办理暖气重复缴费的退费业务,请自行前往天津市房产供热公司办理。

    能源办公室地址:西南村50楼西侧锅炉房院内平房

    电话:23502600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动力供应与维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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