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告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4-08-26     阅读:10892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美丽天津”的要求, 南开区政府决定彻底改善全区居民的生活、工作、治安环境,为百姓提供一个更加和谐、美丽的家园。现重点对南开大学住宅商用、无照经营、占路摆卖、违章建筑等各类违反《天津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依据国务院第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发布的第83号公告《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10月20日发布的第61号公告《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郑重告知南开大学校园、社区内的“无照经营户”,自接到本通告后,五天内停止营业,自行清除各种经营用具,逾期不停止经营,且经营工具没有清离经营场所(房屋内)的,我们将依法查处和没收经营物品并拆除违章建筑,按相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南开区人民政府

一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