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南开大学主页    
时间: 2014-03-21     阅读:4391

各位老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在次年的331日之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201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在2014331日之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财务处提醒各位老师按时申报,切勿错过截止日期。

申报方式分为网上申报、邮寄申报和办税服务厅申报。需补、退税款的纳税人应直接到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一、网上申报

    个人网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登录天津市财政地税政务网http://www.tjcs.gov.cn)(以下简称财税政务网)“地税服务区—12万元以上申报(http://202.99.102.23/index12.jsp)”进行申报。纳税人需在登录界面填写纳税人类型(Taxpayer's type)、 纳税人姓名(Taxpayer's name)、身份证照类型(ID type)、身份证照号码(ID number)、登录密码(Login Password),系统检验正确则可以进行申报。以前年度进行过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原登录密码进入申报系统。如是初次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需使用初始密码“00000001”登入系统,登录后必须先修改初始密码,然后用新密码重新登录后方可录入申报信息。如密码遗忘,需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南开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初始化操作(南开区地税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96号,即白堤路与西湖道交口庄王府隔壁)。

    二、邮寄申报

    采用邮寄申报的纳税人,可登录财税政务网下载申报表或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申报表,正确填写后,将申报表采取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给主管地税局进行申报,挂号信封要注明“自行申报”字样,以邮戳日期作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办税服务厅申报

    采用到南开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的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后,到“年所得12万元专门申报窗口”办理申报。自愿委托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附报委托协议。需补、退税款的纳税人,如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其他有关资料应按要求报送。

 

 

财务处

20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