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访问学者身份不得延期;博士后可申请延期6个月,总长不超过18个月;延长期间提供资助。
3.选派规模:25人/年(全国范围)
4.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
其他资助包括:健康保险;一次性300瑞士法郎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校友活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南开大学专职教师,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具体请参考http://www.csc.edu.cn/Chuguo/3ab16a65aabc4d94bb4844927fa2b9de.shtml。
2.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和研究人员。
3.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无须提交指定语言水平证明。
4.申请人须已经获得瑞士高校或研究机构正式邀请信。
四.申请时间和流程
1. 申请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0日。
2. 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和人事处审核同意后,于2013年12月16日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及提交电子材料,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3. 申请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2014/2015学年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审核、录取及派出
1.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2014年上半年由瑞士奖学金机构进行评审,瑞方一般于2014年7月份通知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14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23500163
邮箱:chenlin@nankai.edu.cn
人事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