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
来源:南开大学主页    
时间: 2013-11-15     阅读:5020

各有关学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推荐数量
  已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授衔专家等称号的人选不在选拔范围。
  2013年度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已推荐确定的“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中产生,各有关学院从本学院已推荐确定的“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中推荐1名第一层次申报人选。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专业技术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
  2.具体条件
  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的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作为工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重大项目、区县重大项目、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重大市政交通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完成产品开发、工业改进、技术改造,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3)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课题)曾获市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科学技术奖、社科奖、专利奖、新闻出版奖、文化艺术奖等);
  (4)主持的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在成果转化或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符合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选拔程序: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严格按照选拔对象、条件和数量要求,推荐确有竞争力的候选人,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2.学校组织遴选推荐工作。经学校相关遴选程序后,确定学校正式申报候选人。相关学院再按照天津市教委有关要求填报软件数据,并准备相关正式申报材料。

  四、请各有关学院于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学院推荐报告、推荐人选业绩报告、《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南开大学2013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情况表》报送人事处高级人才管理科,电子版传至nkuniversity@nankai.edu.cn

 

附件:
1.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
2.南开大学2013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情况表

 


人 事 处
                                      2013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王越超
联系电话:23508595     传真:23501586     Email:nkuniversity@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