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3年职工第一次医疗费用申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3-03-29     阅读:3960

各位参保职工:
2013年4月份医疗费用(门急诊、门特二次报销、住院二次报销)申报时间如下:
    4月1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三)
    4月7日(星期日)------4月12日(星期五)
    4月15日(星期一)
共计1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请大家提前做好申报前准备工作。
   
特别提示:
1、2013年理赔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医疗保险待遇不变、一般门诊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不变,报销时间不变。
2、2013年12月为全月报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大港医院”名字更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长征医院”名字更改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4、报销时请您务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中信银行卡复印件(正面)。中信银行卡号变更时,请务必提供新的中信银行卡复印件。

 
人事处医保办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