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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获批教育部“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2-03-12     阅读:24

    南开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雁伟)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1]12号),批准并公布了“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南开大学共获三项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其中包括依托法学院实施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法学是具有鲜明实践指向的学科。合格法律人的养成,除系统的理论知识传授外,还需要在实际法律操作中培养磨砺,提高能力,增长才干。近年来,法学院在教育教学中始终坚持以“实践教学”为特色,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实践,将法学实践教学作为培养“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公能兼济人才的重要环节。学院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同建立了12个教学实习基地,并由专业教师带队指导;自2006年以来学院每年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互派30—40名学生考察对方的法院、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法律机构;与嘉陵北里等社区开展共建活动,9年来积极在社区开展义务支教、普法宣传、捐衣助困等志愿活动。

    此次获批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十家,加上2011年批准的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十所高校,目前全国共有二十家高校获批成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