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进行公示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34号),现将我校拟授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14日至7月24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材料持有异议,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件形式向校教务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联系人吴晓华,jwcwxh@nankai.edu.cn。
附件1: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结果.doc
附件2:“经济学基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申报书.pdf
附件3:“数学文化类课程的创建及在全国的推广”申报书.pdf
教务处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