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启动暨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调整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20-10-30     阅读:5047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整体安排,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开始启动,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有意向报名的教职工提前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学校首先开始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调整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各相关单位调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以及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从提高各级各系列评审组织整体水平和公正性出发,平稳有序地完成此次工作。

2.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应是学术带头人、领军人才等,评审成员既要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又要具有突出的学术水平。

3.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在调整成员构成时必须从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配备人选。

二、工作程序和安排

1.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南开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南党发〔2018〕53号)文件中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产生程序的相关规定,确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

2.各学科牵头单位组织召开由学科所涉及单位参加的专门会议,在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的基础上,确定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

3.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由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牵头单位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文件要求,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和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且不得少于11人。如果本单位符合条件要求的人数不足11人,可邀请校内外其他单位相关学科的正高级专家加入本单位的评审组织。

5.上述建议人选名单须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公示程序、时间段、结果等须写入报告当中。

6.根据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文件要求,各院级单位、各学科、各系列牵头单位分别提交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组建情况的报告以及组成人员名单,由各学科、各系列牵头单位统一汇总后于11月11日前报人事处。人事处将调整后的评审组织建议人选名单汇总后上报学校审定。

7.未调整评审组织的学科或系列也请提交报告进行说明,并附上评审组织组成人员名单。

联系人:樊华 胡冰冰

联系电话:85358620

人事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