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职工:
2016年4月份医疗费用(门诊、门特二次报销、住院二次报销)
申报时间如下:
(一)八里台校区(南开大学第七教学楼北侧,中心实验室东侧):
4月1日(星期五)
4月5日(星期二)------4月8日(星期五)
4月11日(星期一)-----4月15日(星期五)
共计1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津南校区(津南综合业务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
4月13日(星期三)-----4月15日(星期五)共计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特别提示:
1、2016年理赔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医疗保险待遇不变,报销时间不变。2016年开始报销时必须提供病历。
2、门诊5500元以下,且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等单独保存,备查);
门诊5500以上全额垫付费用仍需要收据、清单、处方、报告;
门特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处方、报告等单独保存,备查);
门特全额垫付费用仍需要收据、清单、处方、报告;
住院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2号表。
3、2015年12月、2016年1月二次报销款已经存入职工中信银行卡。
4、退休职工请携带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医保办现场办理社保卡激活(中国银行现场办公)。
5、报销时请您务必携带自助查询卡和服务手册。中信银行卡号变更时,请务必提供新的中信银行卡复印件。
医保办咨询电话:23506920、23500106
人事处医保办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