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职工第一次医疗费用申报的温馨提示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6-03-30     阅读:3268

各位参保职工:

20164月份医疗费用(门诊、门特二次报销、住院二次报销)

申报时间如下:

(一)八里台校区(南开大学第七教学楼北侧,中心实验室东侧):
    4
1日(星期五)
    4
5日(星期二)------48日(星期五)
    4
11日(星期一)-----415日(星期五)
共计1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津南校区(津南综合业务西楼,一楼师生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

413日(星期三)-----415日(星期五)共计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特别提示:
1
2016年理赔政策与去年保持一致,医疗保险待遇不变,报销时间不变。2016年开始报销时必须提供病历。

2、门诊5500元以下,且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处方、报告等单独保存,备查);

门诊5500以上全额垫付费用仍需要收据、清单、处方、报告;

门特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处方、报告等单独保存,备查);

门特全额垫付费用仍需要收据、清单、处方、报告;

住院已经联网结算的费用,二次报销仅提供收据原件和2号表。

3201512月、20161月二次报销款已经存入职工中信银行卡。

4、退休职工请携带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医保办现场办理社保卡激活(中国银行现场办公)。

5、报销时请您务必携带自助查询卡和服务手册。中信银行卡号变更时,请务必提供新的中信银行卡复印件。

医保办咨询电话:2350692023500106

人事处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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