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夏季小学期聘请外籍专家来校授课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新版    
时间: 2016-03-07     阅读:6883

 

各专业学院:

为积极落实学校夏季小学期计划,学校决定划拨专项经费,聘请国(境)外高水平专家于夏季小学期期间(2016627日至722日)来学校授课,以拓展我校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校国际交流和国际化办学水平。

一、聘请外籍专家的基本要求

国(境)外知名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

外籍专家每周授课不少于8课时;

外籍专家在校停留一般为4周;

各院应为外籍专家安排相应的课程并配备1名助手。

二、各院系外籍专家聘请指标分配

为使夏季小学期计划覆盖到全部学生,根据各学院的在校学生人数,国际交流处计划向22个教学单位提供27个聘请指标,一般每个学院为1名,本科生1000名左右的学院和公共英语教学部为2名。另外国际学术交流处还设有若干个机动指标,酌情资助规定指标之外申报的层次较高的外籍专家来访。

三、申报流程

1.各院系需本着为我所用、注重效益的原则,根据教学计划确定聘请人选。

2.请各学院申请人登录外国专家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30.44.243进行注册,选择“学校重点项目”----“高校重点引智项目”,并录入拟申请专家有关信息,申请流程同短期讲学和重点引智项目申请流程。可参考附件4-7

如无特殊情况,请于2016430日前提交线上申请。在提交申请的同时,需要将“夏季小学期外籍专家信息统计表”发送至交流处incomingstudents@163.com邮箱。

3.外籍专家讲学结束后,聘请院系应于2016810日前再次进入外籍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结题阶段”填写总结报告并上传授课照片等成果资料。

四、资助范围

外籍专家获批后,国际学术交流处将对外籍专家进行资助,资助范围包括:

讲课费、国际旅费(往返机票)、住宿费、生活补贴 、机场接送交通补贴和保险补贴。

2016年夏季学期有关经费报销标准和流程与2015年基本一致,为了促进外籍专家来我校任教的积极性,今年将讲课费标准提高为教授3000/周,副教授2500/周,详见“关于夏季小学期聘请外籍专家授课有关经费报销流程和标准的说明”如有问题请与国际交流处专家科进行联系。

联系电话: 2350 8312 ,18902070183 联系人: 左晶 关燕

E-mail: incomingstudents@163.com传真: 2350 4975

附件: 1.关于夏季小学期聘请外籍专家授课有关经费报销流程和标准的说明.docx

2.夏季小学期聘请外籍专家经费划拨明细单.xlsx

3.夏季小学期外籍专家信息统计表.xlsx

4.外国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具体申请流程.docx

5.高校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使用手册(适用于项目申报教师).pdf

6.高校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使用手册(适用于学院主管教师).pdf

7.夏季小学期邀请专家邀请函手续办理.docx

 

  

国际学术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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