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会:
根据津工通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将推选天津市2015年度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和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和工人先锋号需具有校(区县局)级以上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超的职业技能的;
2.坚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
3.团结互助,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的;
4.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今年我校推荐上报的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名额为5名,工人先锋号1个。鉴于名额有限,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或一个工人先锋号集体,已获得市级以上的劳模、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三年内不再申报。
三、拟推选上报的先进个人需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本单位教代会、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1000字)及事迹概要(200字),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于2016年3月14日前将《推荐表》报校工会,同时提交电子版。领导干部(正副处级)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个人,要随《推荐表》填写《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党政领导干部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一份)。
望各分会按《通知》要求,及时申报,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吴雪濂 电话:23508459 电子信箱:gh@nankai.edu.cn
附件:推荐表.docx
南开大学工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