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5-01-05     阅读:9917

    现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冬季是火灾高发期和频发期,特别是随着近期气温下降,部分公寓出现了违章用电现象,严重威胁着学生的安全。为了加强冬季学生公寓用电安全及防火工作,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请同学们严格自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寝室环境。为切实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保障学生公寓的安全,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寓安全用电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线、插线板、电器,定期检查,严禁将伪劣用电产品带进宿舍,以防为宿舍安全埋下隐患。凡是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

    二、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冬季为学校用电高峰期,学生公寓楼栋多,用电负荷大,各楼栋寝室学生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学生寝室禁用物品为:

    (1)明火类:酒精灯、蜡烛、煤气炉、煤炉、碳火炉等。

    (2)易燃易爆类:汽油、酒精、液化气、烟花爆竹、可燃气体等。

    (3)发热电器类: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烘鞋器、取暖器、电吹风、电水壶、电磁炉、暖手器、紫砂锅、豆浆机、咖啡机、直板夹、卷发棒、电炉、电火锅、电暖气、电褥子、电炉、电火锅、微波炉等不论功率大小,包括容易引起火灾的都属于学生公寓严禁使用的电器;

    三、严禁增加、拆除、变更宿舍内公共电器设施;严禁私自安装插座、床头灯电线;不得在床上使用高压电器;严禁私拉网线,私自安装无线路由器等弱电设施,及时关好电源总关。

    四、夜间、停电或离开宿舍,必须做到人走断电,防范安全隐患。

    五、请各楼栋公寓学生避开晚上用电高峰期,避免因负荷过大导致整栋停电,由此带来严重后果。
    六、用电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着火等现象,应按科学规范,并及时向公寓值班人员及保卫处报告,火情较大的立即报119火警。如果火灾发生了,学生应掌握的几种自救措施:

    (1)冲水冷却法:将水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熄灭火焰,或将水喷到附近未燃烧的可燃物上,使可燃物免受火焰热辐射的威胁,避免燃烧。

    (2)隔绝空气法:用湿棉被等难燃物或不燃物覆盖在燃烧物表面上,隔绝空气,将火熄灭。

    (3)防止蔓延法:将火附近的易燃物和可燃物,从燃烧区转移走;将可燃物和助燃物与燃烧区隔离开;防止正在燃烧物品飞散,以阻止火势蔓延。

    (4)直接使用公寓内的灭火器。

学生公寓安全,事关每一位学生切身利益,大家要特别重视和关注安全问题,时时注意公寓各时间段的安全情况。

 

 

 

保卫处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