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新校区搬迁招标采购计划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4-12-09     阅读:7770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的部署,为保证新校区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送新校区招标采购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采购的范围和工作程序:

    根据《南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南党发[2011]12号)规定,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与工作程序如下:

    (一)招标采购的范围

    1.单台(件、套)价格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教学、科研、后勤、行政办公用仪器、设备、软件等采购项目;

    2. 单项合同估算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绿化等工程采购项目;

    3.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宗物资、材料、家具等采购项目;

    4.单项合同估算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物业管理、维护维修等服务采购项目;

    5.医疗药品、图书、膳食大宗消耗物资采购项目。

    (二)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1.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一般应在开标前20日,通过南开招标网的“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向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采购申请。

    2.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下列程序组织招标采购:

    (1)审查、受理招标申请,确定招标方式;

    (2)审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

    (3)接受投标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名单,发出招标文件,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考察;

    (4)组织招标文件答疑;

    (5)确定评审专家组成员;

    (6)组织开标、评标,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

    (7)发出中标通知书。

    3.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招标采购计划的填报

    新校区搬迁过程中的招标采购事项非常庞杂,且时限要求严格,为有计划的统一组织好招标采购活动,请各单位根据搬迁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填写《新校区搬迁招标采购计划表》(具体表式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充分做好招标采购事项的前期调研、方案论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确定等,是保证招标过程顺利实施的基础,也是保证招标结果合规与效益的重要保证,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不予办理招标事宜。

    (二)大型(计划投资100万元以上)或精装修工程,需要进行前期的设计,并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故请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安排。

    (三)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时,不仅要考虑招标发包的时间要求,还应考虑中标单位施工或生产、加工、安装所需的时间。

    (四)《新校区搬迁招标采购计划表》(可从南开招标网http://zbb.nankai.edu.cn/下载),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4年12月26日前报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招标办电子邮箱(zbb@nankai.edu.cn)。计划表编制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招标办联系。招标办联系方式:

    仪器设备招标管理    吴晓晨 包玉琴     联系电话:23501661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翟  志 满  媛     联系电话:23508050

    大宗物资与服务管理  董丽静 满  媛     联系电话:23508050

 

    附件:新校区搬迁招标采购计划表.xlsx

 

 

新校区搬迁指挥部资产、设备与招投标小组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代章)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