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第十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4-10-30     阅读:4334

    为进一步繁荣人文社会科学,推进理论创新,鼓励我校文科教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展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水平,在韩国高等教育财团的支持下,特设立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第十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优秀学术著作4本,奖金每本人民币8,000元。优秀论文7篇,奖金每篇人民币4,000元。

    一 、参加评选的条件

    1. 选题有重大意义,在学科理论建设上有重要发展和创新,在学术上达到先进水平,在国内学术界产生重要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2. 参评的作者必须是南开大学在职教师,在校工作两年以上。若为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南开大学的教师和研究人员。

    3参评成果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正式发表和出版的著作和论文,佐证材料截至到2014年9月31日。

    (1)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2)论文集不能作为学术专著申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3)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 不在申报范围内的情况:

    (1)译著及译文不能申报。

    (2)被亚洲研究中心资助的课题成果及著作不得申报。

    (3)近两年内(2012年以后)获得过中心其他类型资助及获奖的不得申报(不含赴韩学者)。

    (4)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不再参加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奖。

    5. 每人限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二、申报办法和时间

    1. 参评者到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网站下载《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书》。

    2. 参评者填写《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书》含附件共3份(请在亚洲研究中心网站下载 http://arc.nankai.edu.cn/news/downloads ),附参评著作原件二本,参评论文需提供论文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一份至arnk@nankai.edu.cn

    3. 参评成果若未获奖,原件将退回,若获奖则不再退回,请提前备份。

    4. 申请材料递送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过期不收。

    递送地点: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行政办公室,文科楼540室,联系人:张萌,电话022-23498650。

     

 

 

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