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办理居民停热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4-10-09     阅读:5169

南开大学居民:

    南开大学供热工作自今年起由我公司接办。兹定于2014年10月8至10月15为居民办理暂停或恢复用热申请,因管网上水等原因过期无法补办。暂停或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期,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费用:

    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他人前来办理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用热户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天津市供用热条例》及相关规定,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采暖费的20%。

    办公地点:动力中心传达室(西南村锅炉房旁)

    办公时间:上午9:30-11:00   下午2:30-4:00

    咨询电话:18812509456

 

 

天津市房产供热公司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