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4-09-29     阅读:5020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专业技术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

    2.第一层次人选要求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的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作为工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重大项目、区县重大项目、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重大市政交通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完成产品开发、工业改进、技术改造,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3)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课题)曾获市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科学技术奖、社科奖、专利奖、新闻出版奖、文化艺术奖等);

    4)主持的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在成果转化或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符合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第一层次人选从已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中产生。

    3.第二层次人选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4.第三层次人选年龄在30岁左右,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一定的学术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5.每个学院可以从已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的人选中推荐1人申报第一层次;另可推荐第二层次人选1人,第三层次人选2人。

    6.已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授衔专家等称号的人选不在选拔范围。

    二、工作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选申报条件及要求,推荐确有竞争力的候选人。并请各学院于2014109日(星期四)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暂不装订)报送人事处高级人才管理科:

    1.第一层次,《南开大学2014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表》、《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业绩报告。

    2.第二层次,《南开大学2014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表》、《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培养档案》。

    3.第三层次,《南开大学2014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表》。

    请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并发送至nkuniversity@nankai.edu.cn,因天津市要求报送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克服困难,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人:王越超

    联系电话:23508595    传真:23501586    Email:nkuniversity@nankai.edu.cn

    附件:

    1.南开大学2014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表.xls

    2.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doc

    3.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doc

    4.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培养档案.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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