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会第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南开主页    
时间: 2014-09-22     阅读:3247

各学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和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新颁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促进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改革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与繁荣,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会拟组织开展第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选活动,现对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南开大学的在职员工,每人限报一项,每项成果的参与人不超过5人。

   (二)申报的优秀科研成果形式包括: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或调研报告。

    1、课题研究报告必须是已经结题的《天津市教育考试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

    2、论文必须是2010年以后在刊物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研究方面的文章;

    3、调研报告是指2010年以后虽未公开发表,但为区(县)以上政府或教育管理部门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或具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等(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请下载附件《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会第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后简称《申报评审书》),并按照《申报评审书》后面“填报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

   (二)报送的优秀科研成果参评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

    2、所有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课题研究报告和调研报告限6000字以内,统一用宋体字,内文5号字,标题小3号字,单倍行距打印。发表的论文需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和内文;

    3、《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报送材料的电子版。

   (三)所有纸介质参评材料请申报人于20141013日前报送招生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07),电子版请同时直接发送至wangqun@nankai.edu.cn

    三、奖励方法

    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会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申报的成果予以评审,获奖的成果将结集公开出版,并对获奖成果的申报人给予表彰。

 

    联系人:王群 联系电话: 23500363

    附件:天津市教育考试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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