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兵役登记及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开大学主页    
时间: 2014-05-13     阅读:4475

各学院:

    根据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兵役登记及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津征联[2014]1号)和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与入伍预征对象范围

    兵役登记的对象为天津市户籍或在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男性青年,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18至24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按照兵役机关安排,符合条件男性青年,从今年开始,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实行网上兵役登记。入伍征集的对象为已参加兵役登记且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二、兵役登记与入伍预征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5月15日前)。各学院结合学生毕业工作,通过贴通告、开班会、讲政策和发短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南开大学现场征兵宣传咨询工作定于5月14日中午,在校本部二食堂桥前举行(原附小对面)。

    (二)组织登记(5月31日前)。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适龄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通道,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有参军意向的适龄男生登陆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通道,填写打印《男性公民应征报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需同时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审核确定(6月5日前)各院收齐《登记表》和《申请表》并附由各院开具的《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统一报送至武装部。

    (四)初检初审(6月15日前)按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6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政审与体检同步开展,在学生离校前完成,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三、入伍预征报名条件

    学生报名时,除满足《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后)基本条件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名:

    (1)凡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者;

    (2)凡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3)凡平均学分成绩低于学校规定“C”(含C)以下及“挂科”者;

    (4)凡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团体者。

    四、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与入伍预征工作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工程,是高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学生毕业就业工作范畴,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要宣讲政策规定。自去年兵役工作的时间节点、政策规定调整后,冬季征兵改为夏季征兵,预征与实征同步进行,同时允许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登记入伍,为学生退役后在学校所在地就业落户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学院要向学生认真宣讲有关政策,为推进工作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严密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严密组织在校生和毕业生上网报名并同步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确保表格和数据填报准确无误。

 

    报名地点:迎水道校区办公楼武装部

    联系人:石瑶

    联系电话:23689097(13821344061)

    附件:《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兵役登记及入伍预征政策问答》.doc

南开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