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我校做好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国家规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国家规定已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推荐,在本校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上来,在选拔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
教育部核定我校的推荐控制指标共6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控制指标。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请各学院(所)根据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按照《南开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推荐人选,每个单位限报1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控制指标)。经学校评审确定正式申报候选人。
2.请各学院(所)务必于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17:00以前将以下材料报到人事处高级人才管理科(行政楼610),电子版发至nkuniversity@nankai.edu.cn。
(1) 学院(所)对候选人的推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14年学院申报特贴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
人事处
2014年5月8日
联 系 人:王越超 王建辉
办公地点:行政楼610
电 话:23508595
Email:nkuniversity@nankai.edu.cn